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🆙)国家卫生(🍽)健康委印(🌺)发的《支持创(💪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🌍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❎) (🌧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🐋)床用药需(🎡)求等数据(🌈)归(✍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🔤)新药研发(🐮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🥕)医疗机构(🎑)等合理(🙂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😜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🎷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🕣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🖕)国家科(🎻)技重大专项(🛒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🔌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🛒)动药物研发(🐶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🔸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🕠)持机(🕉)制。 (🚺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🔮)解(💛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🌓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👥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🍏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⛅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🏎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🌙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😳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🗂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🈚)件(🏓)的创新药纳(📃)入医保目(🚨)录。应对重(😐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✍) 另外,此次文件(🍏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🅰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🍎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🏀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🍪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⛹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🍢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🔄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🎄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💲)纳入(🐔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🤓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📨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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