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🌝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🥉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💒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🍁)台,做好疾病谱(🚽)、临床用(😚)药需求等数据归(💢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🍄)的数据产(👗)品,支(🍒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🆙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🚂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🚋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👧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🌟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🏰)定的长期投资(👕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🍩)药品目录准(🤾)入涉及的主(💉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🍑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🥫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🏊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🉐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🌕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🛒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📶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🖼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🏛)量(💴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🎥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🧥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➿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🐛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🐗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🌩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🦖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😤)高(👂)、临床(🔊)价(💛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🐽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👝)医保局医药(🍭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🥙)创新药目录(🧔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🎤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🥍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🖱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🚜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📔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🔕)健康记者还在(😺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🏵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🚤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😧)能不一样,这(✂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♌)里,所(🌳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🌴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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