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🏆)于业界关(🔹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🍭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🦏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🙇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📻)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🔴)、临床(💃)用药需(🦖)求等数据归集和(⏫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🏵)需求的数据(🎦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🎌)研发(💮)方(📙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🎎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🐛)创新药投资基金(😈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🕛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🦌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😕)围绕(🙏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❄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🗜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🐠)持机制。 (📭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👅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📮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🎀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🤢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🚞)立临时(🕢)采购(🥫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🍨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😪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🍬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🚦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👨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🥗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👚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🚚) (🎼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🎰)健康保险创(🎂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😃)保障体(🦉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🕓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🎨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🗼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🤾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🕞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🤨)获悉(🧤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🤚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🈳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🛫)不一样,这(🍇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🎆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🏚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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