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🎥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♐)一一给(🚧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🔏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👬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🚽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🌫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🎊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⭕)方式,为创新(🔸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⏲)的耐(📅)心资本。 另(🤝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😃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🌜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🗿)涉及(🔚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🐴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♏)罕见病等重点(📫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🕑)联动的支(👀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🍨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💛)在医院“进(📪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🥟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🎽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🌚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🕤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🔴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🔅)判药品和(👕)商保(🕙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⛹)不受“一(🛑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🦑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🈚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📣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🐩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👅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📃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🗓)品目(❄)录”(以下称(🕓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🕑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🐃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💃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🦔)第一步(🏼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🤯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🕹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🗄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🤩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🎈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✒)场的(🌳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🍫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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