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🤛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👔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🤟)研发”。具(💿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🕧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😙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❄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🦈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🔇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📬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⛓)等多种(💿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🌵)出,上市申请获(🕶)得国家药品监管(🤯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🚶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💩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😿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💏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🐪)动药物研(😈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🔸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🥙)药(💄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🚵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💛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🐪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📢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👑),保障(🔚)临床诊疗需(🐍)求和患者合(😢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🔻)得以医疗机构(🛎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🥊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🕠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😡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🐝)保(🔶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🎗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😖)保险创(💒)新药(🎺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👨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⛪)在发布会现(🍴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🎏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🌠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🚛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🏊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✌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⬅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🕶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🗂)应该也(🗡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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