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💜)7月1日,国家(🌕)医保局、(🔻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👦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🚌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🎽)件都一一给(🌓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🌕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🏴)到要依托(🕎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📔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🕹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〽)、科研(👍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♏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😇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😨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🗣)定的长期(🌂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🏒)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🕓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🍲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➰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🔉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👋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📅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🌎)机制。 此(💫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✈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🥂)务是推动创新药(🤕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🥈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🧙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🐄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🤑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♿)能有两个规(⬇)格的(🎹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🔷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🏻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⛳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🎐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🍙)“商业健康保(😙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🧤)、临床价值大、(🍧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🏴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🏀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💬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🉑)界,为超出(⏬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👕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📈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🤶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⛺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🛂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🧘)人表示,“因(😷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🍲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📼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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