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🗜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📡)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🉐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📥)措施。 《若干(🚤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🦁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💍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🌤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🥩)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🌚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🧙)资规模。鼓励(💹)商业健康保险(🧣)公司通过创新药(🆖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🐝)创新药研发(🛏)提供稳定(🥟)的(🕯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📟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🏗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🍜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🕓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🦂)国家(🛠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👵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🍧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🚏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🏃)主任王(👴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🛩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🤫)》提出(🕯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🏹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🎓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🔵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🔱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🎖)有关(🔷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♐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🦁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😆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🔂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🎮)获益显著(💡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📁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🤗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😦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😾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〽)黄心宇进一步表(🖲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🕤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⭕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🎭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🏗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🍶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🐂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♒)保局相关负(🍖)责人表示(✌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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