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🏭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🏫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🌡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😚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😴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🐤),文(👘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🈶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🤒)康保险公司通(🧚)过(🍠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🤜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🗃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🤞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🐜)药,企(➿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🎸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⬅)保部门与企业(🌳)可围(📩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🕤)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🥎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🚵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♑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🍌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😳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🍑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🍭)机构用药目录数(📏)量、(🙃)药占(🖱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🌒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😶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🌏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⏲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⏩) 另外,此次(🐤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🍿)保险创新药品(🥚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🐼)新程度高、(📢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🕋)超出基(🤢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🥅)务管理司(🖱)司长(🧒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➡)健全多层次用药(🍾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🔼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🧑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👋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🎊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😷)发布会现场获悉(🐶),商保(💎)创新药目录中的(🈂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⏪)定位可能不(🔕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📿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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