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🙇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🚨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🐍)药企发展困境—(👷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♋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🎞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👓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⛪)统一的医保信(👂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🛷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🏹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🏳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📪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🖋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🥖)金等多(🛌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🙁)药品(👙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🙌)步申请(🐂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🌞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⚽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🍁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🦐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🌮)领(🧝)域,推动药(🚯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〽)完(🚓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🈳)目录(🧤)更(🌡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🔌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🐘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💐)用。医(🛡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👟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💽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😉)纳入医保(➕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🕦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🐬)提出(💙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🖋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🚽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🍤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🤘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🐙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🚩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😚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😯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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