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🎖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😂)《若干措施(😧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🚨)施。 《若(🥨)干措施》首条(❄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🔥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⛰)大创(🆒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✅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🌔)新(🚉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💣)药的耐心资(🎺)本。 另外,文件(😶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🐍)门受理的创新药(🥋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🌗)围绕药品目录(🛺)准入涉及(🚖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♈)重点领域,推(💄)动药物研发相(🗓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😜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🤤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📴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🥩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🏤)3个月(👽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🧗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✖) 此(🗝)外(💁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🔆)占比(🦆)等为(🤛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👤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🐪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🤔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🛺)能有两个规格的(🐛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💯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⏩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💦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🚖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🐄)度高、临床(🐫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🆑)在发布会现场,国(✊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✈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🐬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🍝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😈) 黄心宇进一步(🔌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✒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🔈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🏵)可能不(🎳)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🕷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🎗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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