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💘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😔)发展的若干(🚉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⛳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🤩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🌸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😤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🆖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🕣)产品,支持医(🍄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🚆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🥦)管线,提(😧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🏂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🚽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🙁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🔍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🛳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💣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💕)录准入涉及(👴)的主规格、参(📣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🚒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🧓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🕘)重大传染(💟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🆙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⚫)整药品配备(🤪)或设立临(📝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🎙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🥔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🚢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🕕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👢)本医保(🐼)药品目录。在坚(🍸)持“保基本(🙊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🔕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🍤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🚣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🌒)文件中的一大(😆)亮点是提出设立(🏧)“商(🧐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🥘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🍬)入创新程度(📺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🗡)新药目录(Ⓜ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🎧)录将明确基本医(🦂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🤦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🛎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💍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🍨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💬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📤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😴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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