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🔷)注(🗨)意(😇)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🔨)的创新药企(🐢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🐖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🦓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🎢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💀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🐛)在资(👕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⤵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🙁)期投资(💸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🔱)品监管部门受(🦁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🏉)部门给予(🧟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🥄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🙅)家科技(💞)重大专项,聚(🍝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🥔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🏵)务落(🎲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🎡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🈸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💱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🚃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🛍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🍧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🈳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🤞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🎮)名(📠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☕)卫生事件(🤵)等特(🍄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🍸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👟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🚝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🤥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🈚)新药。 (🎈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🤪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🗓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👵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🆚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🛶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📑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🛷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🕧)现(🌒)场获悉,商保(💭)创新(🧢)药(🐦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🦄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💭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🛶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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