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🙍)康委印发(📻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👯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♟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🗒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🐇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🏪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💷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🧓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🎊)发(🕹)提供稳定的长期(🤲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🖼)监管(🆖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🥛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🚍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🔄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📜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😅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😥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🖲)保局医保中(👺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💘)疗机构。 (♐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👲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⏯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🎭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😠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🎳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🍍)响创新药配备(🏋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🍴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🎍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🎚),定期调(🚘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😞)创新药,可(💍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🛋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🌗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🔮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🏍)称(🏨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🌜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🤘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🥅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🖍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🎙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🐱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🛍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🔛)表示(🌥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🚬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🌮)以自主申报纳(⚓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🏨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🏁)进入商保,并不(👀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🐟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👥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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