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😞)》(以(🥎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🗜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😗)境——(🙈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🎃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😷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🏉)数据用于(🎆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🧤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🔥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♑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🤷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🈵)。 (🐃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😗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㊙)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🎠)专门(🎓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✉)染病、高发(🌐)重大慢(🍎)性病(🏚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🕓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🍾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🎞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🌓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🗿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🔽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🌻)床诊疗(🎂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👎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🌇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😃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🔉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🏸)情(🤣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⛺)纳入(🚼)医保支付范(🌳)围(😂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😌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📒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🛬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💳)保保障(🍦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👖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🚦)医保保障边(⌚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👫)与医保目(🔴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🛎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🌦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🎠)布会现(💇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📣)药品是推荐(🔰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🏧)不同的产品(🐻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🙌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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