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🥣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🗡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♓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🚢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📁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🍞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♐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🏿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🗝)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🎚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🗾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♌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👿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👿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🍟)展交流。 在统(🌺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🎠)家科技(🐯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📻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🐑)善(🍨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🌪)。 此前(🐞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👔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🧒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🚟)录更新(⭕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💴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🚵)立临时采购(⛴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🈺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🎐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👿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😏)期调整优化(🌧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👠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😽)药,可商有(🙏)关部门研究临时(👬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🍀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😡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🔎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🆕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⤴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🏷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🤺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🤚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🥥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🍬)家医(👮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😼)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🌂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🌍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🍔)是推(🎍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🐄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🆓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🎤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🛳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🏫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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