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😡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🌘)健康委(🥉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🧒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🙆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🕥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😫)一(🚇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📆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🚾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🧗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🐛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🗿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🍏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👡)的耐心资(👈)本。 另外,文(🔐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📯)管部(🛤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🧘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🔣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😿),聚焦重(🆒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🈸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🕊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🍂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🌮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👥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👼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🏠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🏡)外,不得以(🚠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👔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🌷)可不受“一(🤼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👝)出,定期(🈶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♉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🈺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🚂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♒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🐳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🏵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🚩)值大、患者(🏣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😶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🧥)本医(🐎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🙌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💹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🤤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🚞)一致,企业可以自(➰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🌆)、商保创新药目(🖐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🚓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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