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🍝)发的《支持创新(🏢)药高质量(📅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🥍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🚥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🚓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🎥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😙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🎷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😗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🔹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🛰)定的长期投(🍹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🌉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🛥)部门受理的创(⛲)新(⬜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🏾)创新(🙄)药(😣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🌜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🌡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🐕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🕚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😜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🐹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🍕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⚽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🚑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🏬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👨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😌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🦏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🌮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🐙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🙈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📄)药。 (🐑)在发布会(🕣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🤷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🐄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🌩)医保保障(💿)边界(🐿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🚼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🍆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⏪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⛺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📠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💣)”。国(🌀)家医保(㊗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💺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🚉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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