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💜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🆙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⛩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🏈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🚏)国统一(🐇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😞)床用(🏊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🚪)数据产品(🚨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🌏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🐯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🐰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⤴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❇)保中心副(🆖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👳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🛄)医(😢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💁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🍊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💻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📊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📈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🏀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🥢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🍻)两规(😭)”限制(👡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🐛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📔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😥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✴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🤬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🙊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😇)入医保支(🔨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🐢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🔙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🚴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💨) 在发布会现场,国(⛷)家医保局医药(🏬)服务(💈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🧦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📽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🔏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🔘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🚚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🆖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🍊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🧒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🏞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🕜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🤧)商保(🍼),并不是“强(🥘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🍹)行为,市场(🚆)的边界在这里(🌇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🌼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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