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🧝)家卫生(🍲)健康(🌒)委印发的《支持(🍪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🌉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🎚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🔺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🥤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🌶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🔗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🕝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⛪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♒)发方面,文(🛑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🌠)施创新药物研发(🆙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⛴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🎰)完善(🔌)多部门(😱)联动的(🤨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⏲)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🎰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🌖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🙂)整药(🔑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🤰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😕)。 此外,不得(⏯)以(🔈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🚗)量、(🐞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🍃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🏗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🖥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👹)将符合条件的(🎉)创新药纳入(📬)医保目(👚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😅)药,可(🌻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❄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🌥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😂)高、临床(🎹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⛔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🏜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🅿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✡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💞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🌫)目录与(💏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👭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🕞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🖋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💮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⏯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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