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💏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🥕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🐋)意到,对(🤔)于业界关心的(🕧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🔜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👎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🤱)依托(🍉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😔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🍑)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😦)康保险扩大(🐔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💛)健康保险(⌚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📲)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🌮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🙂)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🥠)请医保部门给予(🎚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🙏)绕药品目录准(👌)入涉(🔬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⬜)推动创新药(🌆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🐅)儿童用药、罕(🧢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🎅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⏮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🐑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🦖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🚼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♈)创新(🙆)药(🏯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👯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🏙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🥁)。 另外(😦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😋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🐏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🚈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🈲)局医药服务管理(🍄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😝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🔅)渠(👕)道。” (🏸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🚱)家医保(🚄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♒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🏎)基(🚾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🍈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🕎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🛹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💕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🥩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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