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❇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🔸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🎪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♐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🦈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🐞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♿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😩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➕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😔)司通过创(🍆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💮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⛲)品监管部门受(🛳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🈁)企业可围(🚴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🧜)药、支付(🌶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🖱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🌙)件专门(🥎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📭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👸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🐍)机制。 此(🚕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🤰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💝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👂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🎨)创(👣)新药积极进入(⬇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🖐)3个(🦃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🧑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💸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🧀)合理(🤛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🍄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🚍)药品(🌶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👅)受(🐢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🔁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🥋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🍎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🔡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🍴)事件等特殊情(🏦)况必需的创新药(🙁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🥇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🗑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🍉)创新(📞)程(👗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😝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✉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🧖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💊)药品是推荐(👼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🕰)且(🍯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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