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🍚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🤡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🐯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〰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🛸)药需求等(🙍)数据归(👋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🕐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🐀)、布局研发管(🔭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🛣)提出,鼓励商业(🖌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⛎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🛍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🚣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🚆)耐心(🐶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☕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🎟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👝)保部门(🐧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🤗)照(🥨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🚂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💪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💱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😚)动药(😥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👆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⛸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🐝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📛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🏗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🐁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🤙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🍐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🔢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💄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➡)本”的基础上(✴),按(⛎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🤼)对重大(💷)公共(🌙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🐷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💎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😲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🔯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🧗)围的创新药(👏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🙈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📀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👝)药(🥨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👄)发(😸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🍶)目录中的药(⚫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🎵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🔙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🦕)为(🎢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👺)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