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🌹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❄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😼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🚶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📐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🔢)全国统一(🎽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🔻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🔫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🗾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🌒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🔰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😓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🔍)模。鼓励(👍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😎)投(🏁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😒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👕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🐶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🚶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😩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🤸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📦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🥋)物研发相(⏭)关任(💱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🆚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🎪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👔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👔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💗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😆)保目录内(📦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🌔)制(即同一通用(🛸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🏀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🌷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💁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🧣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😲)的可(🕛)行路径。 (😎)另外,此次(🐈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⌚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🎐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🤡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💳)保(🚭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😭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🕊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🔟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🚲)品设计(🥖)的时候(🏒)定位(🔳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🗃)行为,市(🔲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🌑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