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🖥),国(🆓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⛸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😍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✝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🎦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🍼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🛁)到要依托(🍵)全国统一的医保(🛀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🏎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👾)健康保险扩大(😀)创新药投资规(🍜)模。鼓励商业(💓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💃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✅)申请医(🥜)保部门(✨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💪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🕢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🐲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🤴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🎍)科技重大专(♊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📿)病(🐌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🌄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🧑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⛹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💝)医疗机构(🚯)。 《若干(📮)措施》提出,鼓(🈷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🔯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💞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🗡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🏥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😀)构用药目录数(🍑)量、药占比等为(🍊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🙁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🐬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🌌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📰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👄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🅿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❌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🗃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⤴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🌿)本一致,企(🧞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😖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💖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😐)布会现(🌛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❤)目录(⛽)中的药(🏅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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