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🏥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💺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🏚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🕰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🅿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❗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📯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❣),聚焦重大传(🌃)染(🚼)病、(⛹)高(🥜)发重大慢(🥛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💅),推(🧀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🤾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🚇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🆘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🙆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⏪)内召开药事(🌅)会,根据需(🍕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🥍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👟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📖)新药配备使用(🈲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🌫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🏡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❤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🦁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💟)程序将符(🔽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💏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🕯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🧙)路径。 (✋)另外,此次(🐨)文件中(🔝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📿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🌒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🍹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💃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😻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🥓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👌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🗒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🤧)出基本医(🛩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🍔)步表示(🚺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👼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🛺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🕎)、商保创(🤨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🆕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📫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🍦)人表示(🎺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🌘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🥔),所以(⌚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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