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😅)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🈳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🙊)。中新健康注意(👶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♑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👝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🍚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🥠)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🚗)件提到(🎦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🦕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🤷)和(🤗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🖐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🔴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🎆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🌸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🕌)药(🏈)的耐心(🥌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🏐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✏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🐇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🚷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🔀)方面,文(🍝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🚾)创(🏞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💄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🈴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🤜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🍒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🔳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🖲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🦆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🎍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👏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🐅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🎆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🤬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🚙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👵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📎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🍶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🤷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👸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🥚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🍑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🗂),“商保创(✝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📼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🍜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🕜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🕯)申报纳入(🌙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🧤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📵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🔕)局相关负责人表(🆗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♈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⏹),而(😀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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