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🏹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📹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🔙)界(🎗)关心的创新(👀)药企发(⛳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🍈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⬅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🕎)药的(🥡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🔗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🍘)理的(🙇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🕺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🌉)方面,文件专门(🧠)提到组织实(💊)施创新药物(👯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♌)病、高(🈹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👥)童用药(🌔)、罕见(♎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🌖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😑)副主任王国(🚈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🐌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🏌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💧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🔝)谈(👅)判药品(🦕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🐰)干措(🈺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🧠)本(🍀)医保药品目(🦂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🌃)件(🛁)的(🛣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🏄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🔷)件中(🎊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🎲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🔦)商(🐏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🔑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🍸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🎿)黄心宇进一(🌗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🥤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👵)创新药目录中的(🈺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🅾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🕵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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