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🌘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😹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🌬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🌨)药(🍜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🔥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🧛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⛸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📌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♑)适配创新药(🛳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🌨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🤥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🐽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🌴)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🥂)效率。 在资金(🍛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💰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🔞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🧐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🐣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🌋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🛵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🅾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🐄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😜)及的主规(📇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🌰)等(🚔)开展交流。 在(🎢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😗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🖨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👩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🚭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💐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🌋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📺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🕺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👍)录内谈判(😑)药品和商保创(🌿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🗺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⬆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🏗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😰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📆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📑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🐋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🔇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😝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🎋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⛳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🚶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🌠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🤡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💙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🗾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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