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🙆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🔆)印发的《支(🚈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🏢)》首(📊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😠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🔲)一的医保信(🦃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🛐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🧝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⛽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🔔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💺),文件提(🔈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🍕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👘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🏤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📌)给予点(❣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🦏)照药、支付(🔗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🥂) 在统筹推(📲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📙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🦆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🐜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🚨)政策解(🚠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🎹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🐔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🤪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💗)以医疗(👗)机(🔝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🔔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🚜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🤦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🚵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🎸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🌟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🎷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🤦)益显著且超(🤨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🐎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🦁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👛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🐂)本(🐍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🔎)新药提供新(🍼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👤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💕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🌤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🚂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🍝)”。国(🦈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😈),市场的(👊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🚡)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