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🉐)《若干(😂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🤘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😘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🏅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📙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📸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🌋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🥡)发管(🕰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🎵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🎋)险扩大(🔏)创新药投资规(👠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😇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🚧)资本。 另(⛽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🥐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👉)组织实(👥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🧣)大专项,聚焦(🍦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😱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🌱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🍅)院“进门”环(🛌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⛔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🌙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🈸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🥋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👂),不得以医疗(🤶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🤢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😽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🚉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💉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🏓)目录。在坚(😵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❗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🌆)可行(🚜)路径(🕞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🤭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🏐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🤞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⏰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🧓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📰)明确基本医(📌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🙉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🚔)药目录与(👊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🛂)创新药目录或(👥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🛑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🌐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🔤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📄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🔷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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