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🚏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📅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🍘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🗝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🌝)、科(🉑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📺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🏼)出,鼓(👨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🎗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🏎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🦁)心资本。 另(🏨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🈷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🐭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⏱)展交流。 在统(🍪)筹推(🕣)动创(➰)新(💝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💨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🛺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🕣)完善多部门联(😎)动(🎨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💒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🏔)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🍍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🍪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🤔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🏰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🗨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🎿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🐺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➖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🌩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🍹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📄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🐴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🏈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😳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🎏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😋)保(🎤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✝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🗼)道。” 黄心(🕟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👈)目录同时申报(💎)、同(🏝)步(🤺)调整,程序(😞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🔊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🕤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🏴)中新健康记者还(🍃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🚂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🆓)计的时候定位(🛌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🐳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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