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🏴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😫)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🔌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♏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🌞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🍫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💻)所、(😄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🏭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🎗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🕓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🎿)药品目录准(🌦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🚖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♿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🕦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💚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🔨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🎺)录,创新药(🐡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❓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🌟)极进入医疗机(🧠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💳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🕧) 此外,不得(🦌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🐜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⬛)”限制(即同(🎡)一通用名药品(💆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🐡)》提出,定期(🍈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🚋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👶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🍒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🧝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🌃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💐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🥈))。重点纳入创(⛹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🏨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🙉)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🎍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🚈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🦅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💘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😯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📹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💶)医保(🤓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🍄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⛱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🍖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🔯)不一样(👾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😕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❤)应该(🐏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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