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💳)家卫生健康委(🛫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📘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📰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⏹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🏵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🌃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🙃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🌗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⛴)保信息平台(⚽),做好疾病谱、(😌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😊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🍉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🎧)门(🐧)与企业可围绕药(🚹)品目录准(🔨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✂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🚜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🧜)性病、儿童用(🧒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🐅)域,推动药物研(🌇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😋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🚌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🤵)医(⚡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🦉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🕤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🦋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🏢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🕳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👷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📬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✈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🎹)调(💹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🌦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🕯)创新药(🔈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🥒)健康保险(➗)创(💩)新药品目(🏓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🤭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🍅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👢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🧠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🔻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🤫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⤵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🤐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🔩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👠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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