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💨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⏰)量发展(👣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🐂)》)对外发布(💴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💋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🥝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🚥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⏹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🕓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📫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👵)育支(🌫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👼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🍤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🏴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🌅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🥌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🕞)研发国家科技重(😳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🕹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🗽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🎨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⛸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🕰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😌)创新药积(🔷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🈵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♈)整药品(📃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🥗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🍦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🔥)为由影响创新(🌿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🕞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👁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🐤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📆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🔢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💊)商保创新药目(🐧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〽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🏬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👐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💉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🌉)与医保(🌦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🏾)可(🗂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🐍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🎢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🐬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📶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🍏)设计(👼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🍗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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