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🎹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🎿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🚯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🍙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🏉)持医药企业(🦔)、科研院所(🦍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🍊)资(🌥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🐺)健康保险(🛶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🌇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🍄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🍸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🧀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🎟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🔰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🔦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🧛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🐂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🥄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🍙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🦂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🉑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💳)局(👄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🏙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🔭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🚟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🌍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🕹)判(⛺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🦍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👾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👛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🔀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🙅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🛡)大亮点是(😕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🐛)品目(🏃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🕥)临床价值大(🦐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🤦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😟)理司(🚑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🌻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🛢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🛡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🍙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🎠)纳(🧤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🎲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👲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👙)人表示(🧞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🐿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🚖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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