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🎇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👟)若干措(🎼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⛑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🏘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🔴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🌌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🕹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➰)发方向、布局(✡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🕠)励商业健康(🗳)保险公司通过创(🛥)新药(🛡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🌤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📐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🏪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🥚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🍻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🌆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🎓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📼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🏏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🍃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🍚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🌃)节。国家医保局(🔝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🧘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🌋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♏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🧝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📢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🤛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🌇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⚫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❕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🐘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⛽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🛅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🌪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🔽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💋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🈚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🍀)目录(🚗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👡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🌮)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🎮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🈁)局相(💆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🔈)产品设计的时候(🌪)定位可能(🕶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🛤)格应该也(🎋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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