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👨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🚣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😈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🚶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🏂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🐇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🍍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🥓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👏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🏙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🚛)式,为(🥦)创新药研发提(🖌)供稳定的长期(🌍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🐆)另外,文件提(🍴)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📹)国(🔝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🔯)的创(🚜)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😫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🗣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🤾)照药、支付范(🧥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🍛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📠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👹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👱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🍉)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🦒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🥇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🚋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🏷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📤)谈(🚡)判药(🦏)品和商保(🚭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🌛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🏄)。 另外,此(😕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📿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🎤)度高(👶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🚜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🐛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🚆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🥐)次用药(🔡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📆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😳)入(♓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👍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🕉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🚎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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