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🧟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🚫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🌏)下简称《若干(🦀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🚿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🔚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♊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🚹)提到要依托(🏛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🔪)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🥏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🔻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🕐)医(🧚)疗(🌓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🌾)发(🎢)提供稳(🥂)定的长期(😗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🔣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💣)照药、支付范(🐿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💆)织实(🚵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🏂)发重(🌥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📸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🐼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🍼)王国栋1日在政(❇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🎋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🚛)构于药品(🕶)目(🛂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😯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🍆)响(🐡)创新药(🏊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🦅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🤸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🔅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🦀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😗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🔒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📛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🔮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💶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🏡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📙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🛃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🧀)示,“国家(✡)医保局计(🈹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🔥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🎩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🚟)品设计的时候定(⏬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🈯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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