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📇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🚃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🚩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🎧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🐆)用药需求等(🗂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🙈)药研发需求的(🐕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💢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🥘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📑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🍿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🌺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🙍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🌷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🐟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🍖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🚛)新药也常卡在(♍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🕰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🗑)新药积极进入医(🐕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🍽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🈴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🎒),不得以医(🌝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🐹)药占比等为(🍢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🚟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😳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🤴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🛸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🍔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📍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🌯)医保支付范围的(🛵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🥒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🏢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🍪)表示,“商(🛴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🐍)用药保障体(🗽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🎈)基本医保保(💖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🅱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👶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🌮)目录、(🙏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🏃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🎵)创新药目(🐷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🕹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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