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🐽)到,对(❎)于业界关心(🍧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➰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🔘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👶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📓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♐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⛓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🕤)方面(🤯),文件(🏬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🤷)险公司(🔙)通(👡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🌲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🦆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💛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👴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👱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♊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⛷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😒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🍍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👜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🌩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🍳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😫)栋1日在政(💵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📻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🍆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🥖)新公布后3个月(🖕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🤗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⛲)由影(💃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🛄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🌱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🍝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✝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☝)录(😊)”(以下称商保(🚜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🙃)且超出基本医(⛳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🆖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📋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😽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🚠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🧜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🎆)推(✴)荐进入商保,并(💞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🏋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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