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🥂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🌎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💮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😹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✈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😤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💦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👱)布(🌿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🔣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💐)等(👔)多种方式(♓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🤙)。医保(👲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🏧)准入涉及的主规(🦋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💴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🎩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🤭)地实施并(🐏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🍶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🐯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😛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🚬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🔣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🎊)通道,保障临床(🆖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➖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😩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🚼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👧)医保药品目录(🐂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🚤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☕)新(📖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🍛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🌋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➰)保险(📏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🤝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💰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🕶)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🧙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💒)商保创(🎏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🥧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🚟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🌾)录中的药品是推(🥉)荐进入商(㊙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💐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🛐)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