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🥀),对于业(🔲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🛫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👠)》首条便提(🏔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♌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🎂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🆙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🔮)模。鼓励商业健(⛺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🌞)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📤)创新药研发提(🏍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🔏)心资本(🌜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😐)家药品(🐖)监管部门受理(📳)的创新药,企业(❓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💿)指导。医(🍯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👌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🐕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👵)药物研发相(🏦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🛃)支持机制。 (📤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🕟)药也常(🛅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🔞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🤚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🗽)励医保(🚜)定点(🎁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✒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📏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🤓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🚉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🌰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🍦)保(🐥)目录。应对(📡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🤪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🛂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🍢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👛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⛲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💵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🍳)保(😦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🦎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🥤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🥇)悉,商保创(🖖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🔥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😺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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