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🌩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🌌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🗜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🎛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🎀)数据(🌞)产品,支(🍛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🤡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🌦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🌻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⛸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🔏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🐲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💈)业可同步申(💒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🛒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🈚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🤷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🏤)、高发重大慢(🚁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💣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💢)的(🚳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🔫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🤘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💙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🧛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👞)备或设立临时采(🤬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🌗)需求和患者合理(🐟)用药权(🗒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🥁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🦄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🗒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🥜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🛎)上,按程序将(🏈)符合条件的创新(😱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🌃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🙌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🥏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🖌)商保创(♍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🌱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🌋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🔯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🌤)康记者还(🧘)在发布(🤑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🈲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💵)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😐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🐖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🐖)以用的是推(👗)荐,而且价格应(💼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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