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📣)保局、(🔳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🅰)简称《若(🔹)干(🐮)措施》)对外发(🚳)布。中新健康(🛎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🌒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🚙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🏓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🐆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🌨)需求的(🔞)数据(🥐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♏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🤫)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🍘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🏃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😧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😮)部门(🎯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🥣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🚾)绕药(😬)品目录准(❄)入涉及的主(👄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😀)到(🎷)组织实施创新(🎖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🌗)重(🎴)大传染病、(🏿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🛏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🕠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🈷)。国家医保(😆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😵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♌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🐜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🦓)用药(📕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🎗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🏸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🍀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🐭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🕍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🏑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🥓)有关部门研究(🥂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📀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⚓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🈸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🐢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😪)主申报纳入(👲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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