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🗺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🍉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🎯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👛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💄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Ⓜ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💼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🥣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🗳)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🚭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😊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📯)药(🈂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🚨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🕑)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🧜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🕵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🆓)联动的支持机(🥢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🈂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😫)中心副(🛣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👛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💺)需求(🥗)和患者合理用(🖤)药权益。 此外(😥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🏛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👓),按程序将符(🐐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⌛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🐚)康(🍤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⛔)创新药(♟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📑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🕋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🥢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📚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🚶)超出基本医保(😞)承受力的(🚪)高价值(🌅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👣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🥖)创新药目(✋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😦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💫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😿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✒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🎯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⌛)家医保局相关负(😘)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🛋)不同的产品(👳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🖼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🌤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👛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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