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🎇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📺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🤜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🛠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🤖)等(🕺)数据(🕑)归集和分析(💐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🕞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😯)方向(🥑)、布局研发管线(🤵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🎁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😥)。鼓励(🎙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🏯)药(🌻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🏽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📡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🎫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😦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📰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🌸)照药、支付范(⚡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🔄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🚊)国家(💏)科技重大专项(👐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🚈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😼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😭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🛃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📝)要任务是推(💴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🕔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🍂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🧞)购绿色通道,保(🍻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🧦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🖌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🛌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💊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⤵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🐌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🏹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🕓)基本医保(🏦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💒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⏬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🏬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🦌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🐀)”。国家医保(🖕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♟)界在这里(📥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🧢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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