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👠)高质量发(🐋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🦋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🈷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😠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🖇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💪)到要依托全(🐞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🥛)台,做好疾(👏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⏹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😓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🔒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🛐)过创新药(🎀)投资基金等(🧥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🙎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🈯)药(👸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🔔)药,企(💔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🈳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📊)绕药(🆗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👟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🕒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🎤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🐣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🐇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🚪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🔁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🚴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🚲)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🔄)干措施》提出(🍡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🍷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📃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🔟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🖍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📗)保目录。应对重(🐝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🏜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🔪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🏸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👼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🏕)录与医保目录同(⏰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🤕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😶)者(🍵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🚿)不是“强制(📫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👯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🍼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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