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🔃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🏡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💚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🎀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🥁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🎣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💩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💔)发适配创新药(🗨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🎹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🈂)创(🚃)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🌓)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🎶)励商业健(🧣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🚬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🧣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🎲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🍗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📸)主规格、参(💌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👄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🏉),文件专门提(🎏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🌆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🍇)性病(➡)、儿童用药、罕(🕯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⛪)动的支持机(🕴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🎆)目(👀)录,创(🔗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🆘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🤙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💊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🕥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🛫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🕎)通道,保障(🏾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🏏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🧦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🤥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🌅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🔂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🔻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🚖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🚣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🍲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😉)第一步。该(🍏)目(⛰)录将明确基本(📝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🚵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💚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📗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🤐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📈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😖),市(💼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🧢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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