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💻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🐿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🛅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💫)统一的医保信(🕠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🛷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📘)提出(🐜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✌)保险公司通(🧟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📁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🔹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🏪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⛳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⏺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⏩)创新药研发(🎎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👌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🏍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🚀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🌴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🚣)也常卡在医院(🔨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👋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🎏)积极进(🖍)入医疗机构。 (🏢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🚓)得以医疗机(💽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😩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📤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🤢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🈲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🍿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🍢)保目(🌂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🏻)件等(🏯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🐯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😿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🔂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🍹)理司司(✈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🏔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🎈)保保障边界(☝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🥌)序(🎵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💡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🌰)健康记者还在发(🎟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🤨)创新(🌠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🌼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🤓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🏉)时候定位可能(🛂)不一(🍇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🛀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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