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🐏)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🌨)国家卫生健康委(📐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🍨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🍷)简称(🥢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🌡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🤛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🕣)创(🗝)新药研发(⏩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⛵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🥫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😠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🤣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🥑)等合理确定研发(⛸)方向、布局(🐜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🎨)业健康保险(🔝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💺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📅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📶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🔪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🌿)点对点政策指(🎙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🍻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👴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☕)支持机制。 (🔜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💓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😢)医(💰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🏮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🏖)通(💢)道,保障临床诊(😮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🚙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🍾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🕒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🧀)整优化基(🚏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🏽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💕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🥝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🍊)品目(📙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😃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🚵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💏)服务管理司司(👹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🦅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🕎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🔻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🚊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👂)不(🧗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🗑)品(💀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🌈)也是(📒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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